2007年8月14日 星期二

圖解輕兵器事典



作者:大波篤司
譯者:蕭雅文
出版社:楓書坊
出版日期:2006年11月16日
語言:繁體中文



  這本小冊子提供關於槍枝的基礎知識,並有圖解,粗淺的介紹關於手槍、步槍、機關槍、散彈槍的定義、分類、性能及彈藥,對槍枝有興趣的人可以把這本當做入門書籍。

一、子彈的火藥不是炸藥

  子彈之所以能發射出去,動力來自於彈殼裡的「裝藥」(Charge),「『裝藥』通常是『火藥』(Gun Power)的混合物,因為火藥本身並沒有爆發力。裝藥就像是產生爆燃般的激烈燃燒方式,在高速燃燒下所產生的氣體能加速彈頭的運動。」,「而火藥的特性終究都是為了讓物體『前進』,如同火箭發射時的推進器一樣。……如果希望能像電影中的主角那樣倒出備用子彈的火藥,並集中在一起,點燃後就能將門把炸開的場景卻是不可能的事。」換句話說,假如子彈用的火藥能讓門把炸開,那麼使用這種火藥來射擊的話,恐怕多扣幾次扳機後槍枝本身就爆炸了吧!

二、子彈的殺傷力

  關於子彈的彈頭部分,一般是以鉛金屬製成,「鉛的密度是1.13,屬於高密度的金屬,再加上鉛的熔點低,加工容易,所以自古以來的彈丸都是用鉛所製成。」因為鉛製的彈頭具有適度的柔軟性,容易發生「彈頭命中同時毀壞的現象」,就像是蘑菇的傘狀物打開一般,也被稱為「彈頭變形(Mushrooming)」。

  「經過各種實驗的證明發現,彈頭命中目標時,停留在體內的破壞力遠大於貫穿身體而過。」這是因為當變形的彈頭進入人體後,會以不規則路線前進,比起貫穿人體來說所造成的傷害更大。所以像電影賭神二裡,蕭遙的小腹只中了一顆手槍彈,沒多久就掛了,就是這個道理。但軍用彈藥由於海牙陸戰條約明定「不能使用給予必要以上之痛苦的兵器」,「所以就使用以鉛製彈頭為核心、表面上再披覆一層銅的『全金屬包覆彈頭(Full Metal Jacket)』子彈」。

三、輪轉手槍的優點

  
恐怕許多人從小就有相同的問題:為何當歹徒都在使用彈匣給彈的自動手槍時,警察卻只能用轉輪給彈的輪轉手槍呢?事實上,自動手槍確實是較先進的發明,但輪轉手槍仍有其優點:

  第一,「輪轉手槍是利用發射的後座力,和自動手槍所使用的氣體壓力的方式不同,只要擊捶(Hammer)拉起、再扣下扳機就能完成射擊。所以並沒有所謂的卡彈之說,即使是不發彈也還可以再被擊發就是它的優點。」

  第二,「與自動手槍相比,輪轉手槍的長槍身種類較多。當然並不是指槍身長的就代表好的意思。」短槍身雖輕且容易攜帶,但長槍身的機型命中率較高。

  第三,輪轉手槍在整備和訓練上的時間不需要太多,適合訓練時間不多又缺乏經費的警察來使用。

  第四,子彈替代性的問題。「輪轉手槍用的子彈,是不能使用在自動手槍上的。為了讓子彈不會從轉輪彈筒中掉落,將彈殼底部做的比彈殼本身還大,稱為『凸緣式彈殼(Rimmed)』,所以無法放入自動手槍的彈匣裡」。「而自動手槍用的子彈是『無緣式彈殼(Rimless)』,底緣的直徑與彈殼的幾乎相同」。所以「自動手槍用的子彈有可能可以放進輪轉手槍來使用,只要使用稱為『半月型夾(Half moon clip)』或『全月型夾(Full moon clip)』的輔助道具,讓轉輪彈筒內的子彈不會掉落就可以進行射擊了。因為輪轉手槍的動作與氣體壓力所產生後座力無關。同時只要不裝填超過手槍負荷程度的火藥就可以了」。換言之,當警察使用輪轉手槍而歹徒使用自動手槍時,警察可以把歹徒的子彈撿來用,歹徒卻沒有辦法把警察的子彈撿來用

  台灣的法律並不充許一般民眾擁有槍枝,所以閱讀本書並沒有太大的實質利益。最大的好處也許是,在看電影的時候較能指出關於輕兵器的合理與不合理之處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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