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12月6日 星期四

從中正紀念堂到兩階段投票


  台北巿為直轄巿,也可以叫做院轄巿,顧名思義,台北巿政府直接受行政院所管轄,也就是受中央政府直接管轄。所以中央政府對台北巿政府所下的命令,理應執行不誤,如此才不失政府體制層層節制的立意。至於命令若違反法令規章,甚至違反憲法,則另當別論。近日台北巿政府屢屢槓上中央,實在是超出了地方政府所應守的本份,郝龍斌要打五十大板。

  中央政府的主政者,歌頌民主自由不遺餘力,每四年必定舉行公民投票以彰顯直接民主。但令人費解的是,何以如中正紀念堂的正名、拆匾,又如公投綁大選的一或二階段投票,如此具重大爭議性的議題,卻迴避了民主機制?似乎台灣在追求民主化的過程中,失之於掘壑而附丘,捨本而逐末,中央政府也要打五十大板。

  只不過,同樣是五十大板,中央政府有多人分擔,郝龍斌則要吃點虧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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